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/台中報導
台中林姓女子因恐嚇3名女律師遭提告,17日台中地院開庭審理,未料林卻朝準備旁聽的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甩一巴掌,法警卻未依「現行犯」逮捕,立委羅廷瑋今(18)日表示,該事件發生於司法機關內部,已不僅是單一衝突,更凸顯現行制度對律師執業安全保障仍有明顯不足,應儘速修法補強。
羅廷瑋指出,律師在司法程序中肩負協助人民行使訴訟權、維護程序正義的重要角色。然而,近年屢有律師於執行職務時遭受恐嚇、脅迫,甚至暴力攻擊,不僅危及人身安全,也直接影響司法程序的正常運作與社會對法治的信任。
羅廷瑋表示,現行多以刑法一般罪責處理相關行為,難以凸顯對司法制度安全的特別保護,亦不足以形成有效嚇阻。因此,已研擬《律師法》增訂第35條之一,建立專屬保護律師執業安全之刑事規範,作為制度補強的重要一步。
根據草案內容,未來針對對律師依法執行職務施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或其他非法方法者,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並得併科罰金;若因此致律師死亡或重傷,則大幅提高刑責,最高可處無期徒刑,以強化對重大暴力行為的嚇阻效果。
羅廷瑋強調,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將「妨害律師執業安全」明確提升為具獨立法益之犯罪類型,不再僅以一般強制或傷害罪評價,彰顯國家對司法秩序與專業人員安全的重視,並建立更清楚的法律適用標準。
此外,羅廷瑋也指出,專業人員遭受暴力侵害的問題,並非僅限於法律領域。近年醫療院所亦頻傳醫護人員遭攻擊事件,對第一線醫療服務造成極大壓力。亦同步推動《醫療法》等相關修法,透過提高刑責與完善通報及保護機制,建立更完整的安全防護體系。
羅廷瑋認為,無論是律師或醫療人員,皆是維繫社會正常運作的重要專業角色。當第一線人員無法安心執業,受影響的不只是個人權益,更將動搖整體社會的信任與安全感。
羅廷瑋呼籲,主管機關應全面檢討各類執業場域之安全管理與風險預警機制,並儘速推動相關修法。無論是律師在司法現場,或醫護人員在醫療第一線,或是其他行業,皆不應在執行專業職務時承受暴力風險。唯有從制度面建立完善保障,讓第一線專業人員能安心執業,才能真正維繫公共服務體系的正常運作,並穩固社會對法治的基本信任。
照片來源:羅廷瑋辦公室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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